为了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系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意识,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前教育系教育教学秩序,特与实验室管理人员签订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实验室安全防范责任制,实验实训管理人员对实验实训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人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防范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上级的安全工作指导、督查,认真落实相关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各实验实训物品摆放整齐,分类有序,各实验实训设备保持完好,有损坏及时报修。
四、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应变能力,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实战演练,熟知《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实验实训室发生突发、意外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作出有效处置。
五、高度重视防火、防盗、防伤害、防事故工作,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实训室,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工作;加强对水、电、气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严防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特别加强双休日以及节假日、假期期间的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相关事项的安排、部署和交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验实训管理人员: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