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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学实训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13  点击:[]

实训室名称:5教209  学前保育学实训室(一)

简介:学前保育学实训室主要承担《学前保育学》、《人体解剖生理学》课程的教学工作。通过实训和教学,使学生认识学前儿童生理特点,了解学前儿童生长发育规律。

负责人:赵玥

 

 

实训室名称:5教310  学前保育学实训室(二)

简介:学前保育学实训室主要承担《学前保育学》课程的教学工作。通过实训和教学,使学生了解处理学前儿童意外事故的原则,掌握基本的急救方法。

负责人:赵玥

 

保育学实训室是用于课程教学和学生实训的专用场所,为实现保育学实训室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使用保育学实训室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实训室内秩序爱护实训室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

2使用保育学实训室及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房内设备,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实训室内仪器设备。

4.保育学实训室内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经系主任批准。

5.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育学实训室,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

6.养成良好的使用仪器习惯,使用时要自觉维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整洁,用后要自觉关断电源等设备,关好教室门窗。

7.保育学实训室内设备若有损坏,应如实报告,并填写登记表。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均应查清原因,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8.保育学实训室每次使用后,管理员要核查房内设备,检查电源等设备和门窗是否完全关好。

9.保育学实训室内严禁烟火。管理员要定期清洁房内卫生,并经常检查教室内的安全和消防设施,经常检查教室设备,发现异常或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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